王献之(344-386年),字子敬,小字官奴,琅邪临沂(今山东省临沂市)人。东晋驸马、书法家、诗人、画家,简文帝司马昱的女婿,书圣王羲之第七子,与父合称“二王”,与张芝、钟繇、王羲之并列“四贤”。
王献之幼年随父学习书法。[48]成年后,得宰相谢安赏识,历任本州主簿、秘书郎、司徒左长史、吴兴太守,累迁中书令,人称“王大令”。先后迎娶郗道茂、新安公主司马道福。太元十一年(386年),病逝,时年四十三,谥号为宪。
王献之善于楷书、行书、草书,楷书体势开张,气峻韵和;行草书笔法灵动,纵逸豪迈,饶有气势,对后世产生很大影响。存世书迹,包括传本《鸭头丸帖》《中秋帖》《地黄汤帖》《送梨帖》,刻本有《洛神赋十三行》《十二月割至帖》等。同时,王献之善于作画,唐代张彦远《历代名画记》评价其画为“中品下”。